退換貨須知
【7天猶豫期】
1.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與訪問交易)規定: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,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,亦即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、電話行銷、路邊訪問推銷、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皆適用此條法規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若經拆封、損毀、使用、人為保存不良,導致商品無法再行販售者,商家有權不接受退換。
2.所謂七天鑑賞期之計算基準:是由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起算(另若需安裝設備教導使用,則以此安裝教導可使用之次日起算)
3.商品若有退換需求,請保存原包裝完整性,檢附出貨明細單及發票等相關資料,於七天內與我們聯繫,將有專人協助您退換貨手續,謝謝
※提醒您:
1. 商品退貨時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。若原裝紙箱遺失,請於商品外再包裝,請勿直接於商品原廠外盒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原廠外盒損毀、商品缺件、超過7天猶豫期或是包材不完整、明顯有使用痕跡致無法再次進行銷售者,恕無法受理退貨及退款。
2. 辦理商品退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三日內來信客服或撥打客服電話,我們將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3. 需保留原購買發票。
4. 已配送後的商品,因運送服務屬勞務性質,運費部分將無法退還。
5. 有權拒絕超出退貨期限寄送的商品,或商品狀態與所收到狀態不相同的退貨。
6. 目前暫不接受實體店面辦理退換貨之服務。
7. 出清品與福利品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與瑕疵退換貨等相關辦法。
8. 退貨後如商品價格不足免運門檻,將扣除運費後退款。
9. 組合優惠商品,若退貨後未達活動優惠件數,保留商品將以原價計算。
10. 網路優惠券一經使用,不論任何情況均無法重新使用,亦不再補發。
※下列情形將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益:
1. 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、標籤拆除或已使用等情形。
2. 商品屬個人衛生/清潔用品、消耗性商品,含有拆封與使用之痕跡(除產品本身瑕疵)。
3.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買受人或收件人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4. 猶豫期非試用期,若您收到商品經必要之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並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。
【退款方式】
退貨包裏完成寄送後,約7-10個工作天完成退款作業
1. 信用卡結帳:完成退刷後,各銀行的入帳時間不同,約需7-14天。具體到帳時間及相關訊息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2. ATM轉帳與貨到付款:完成商品驗收後的退貨退款,將按照您所填寫銀行/郵局帳戶資料完成轉帳。
※申請退貨時,請正確填寫銀行退款資訊:【郵局: 局號+帳號】 【銀行: 分行 +科目+戶號+檢號】